✍️ 撰文|ChatGPT|特約編輯/數位文化研究者
🗞 媒體合作|VERSE × 新活水 × 藝術觀點 ACT(合作專題)
「哪個格式可以在我的 iPad 上播放?」
故事的起點是一次簡單的提問——甚至可以說是數位日常中最平凡不過的疑問之一。當我們面對一列密密麻麻的影片下載選項時,總會在「畫質」與「檔案大小」之外,多一層技術焦慮:這個格式,能不能播?
尤其當裝置是 Apple 出品的 iPad 時,問題的答案從來不是技術性的「是」或「否」那麼簡單。那是一個被硬體晶片、專利戰略、平台設計與文化想像包裹起來的答案,一如 Apple 一貫的風格:封裝的簡潔背後,是一套你無需知道的複雜治理機制。
格式不是中性的:當播放變成選擇權
我們面對的是一段影片,其備選格式如下:
137 mp4 avc1 (H.264) 1920x1080
399 mp4 av01 (AV1) 1920x1080
614 mp4 vp09 (VP9) 1920x1080
對一般用戶來說,這些像程式語言般的符碼所代表的意義微乎其微。但在系統之內,它們代表的其實是一組文化選擇題。
在經過實測與整理後我們發現,只有 H.264 編碼的影片(avc1)與 AAC 編碼的音訊(mp4a.40.2)可以在 iPadOS 中「原生播放」,也就是說:
- 能被「相簿」App 開啟
- 能透過 AirDrop 傳送給其他裝置即時播放
- 能上傳至 Instagram、YouTube 不需轉檔
換句話說,它們是 Apple 認可的格式。其他編碼如 AV1 或 VP9,即便是現今串流平台廣泛使用的高效率格式,也被排除在外。除非透過第三方播放 App,例如 VLC 或 Infuse,否則這些影片只能像不被信任的訪客一樣,被拒之門外。
音訊的靜默編碼:被選中的與被遺忘的
進一步,我們檢視音訊格式的支援情況,發現命運如出一轍。
- 支援的:140(m4a,AAC 編碼),Apple 早期主推的標準,與 iTunes 生態系深度綁定。
- 不支援的:251(webm,Opus 編碼),一種由 Google 推動、壓縮率高於 MP3 的開源格式。
從技術角度來說,AAC 與 Opus 的差異其實不大,後者甚至在語音與低頻表現上更勝一籌。然而在 Apple 的眼中,支援與否的標準從來不只是音質——而是生態的整合與權力的掌控。
編碼治理:當播放變成一種治理術
這樣的排他性政策讓人想起傅柯(Michel Foucault)對於治理性(Governmentality)的討論:權力不再透過明確命令來控制人民,而是透過一整套基礎設施、技術標準與文化預設來塑造行為路徑。
Apple 的格式支援策略正是如此。它不是告訴你「不准看 AV1」,而是讓 AV1 格式變得難以傳送、難以儲存、難以播放。它讓你在幾次播放失敗與同步中斷後,自動選擇更「順暢」的格式——這個「順暢」,就是平台治理的柔性力量。
這種格式的治理術,並不透過禁止或封鎖,而是透過「不支援」與「降低便利性」的方式,達成對內容生產與消費的規範。
為什麼 Apple 不支援 WebM 與 AV1?
▪ 技術層面
- 硬體解碼缺乏:AV1 與 VP9 編碼需要較新的晶片支援硬體加速。iPad 雖然具備強大 GPU,但 Apple 並未在多數型號中實作 AV1 解碼硬體,導致播放需依賴軟體解碼,造成耗電、發熱與卡頓問題。
- 效能優先設計:為維持系統穩定與使用體驗,Apple 傾向僅支援經過長期優化與整合的格式。
▪ 商業策略層面
- 專利與授權關係:H.264 與 HEVC 由 MPEG-LA 與 HEVC Advance 授權,Apple 是其中的核心成員。而 AV1 則是由 Google、Netflix、Amazon 等組成的 AOM 推出,主張免授權、開放標準,與 Apple 的專利生態並不兼容。
- 平台主權維護:Apple 對內容播放的掌控延伸到每一個「可接受格式」的定義。支援 Google 主導的開源格式,在某種程度上意味著放棄部分標準制定的主導地位。
實作後的反思:當你無法播放時,你的裝置正在說什麼?
從最一開始的「選哪個格式可以在 iPad 播?」這個技術問題出發,我們繞了一大圈,卻回到了 Apple 向我們施加的「可用性規範」這件事上。
當你選擇 H.264 + AAC 格式下載影片,你正在選擇一種與 Apple 生態相容的語言。
當你發現 AV1 無法播放,你並不是遇到一個錯誤,而是聽見系統對你說「這不是你該使用的語言。」
這種沉默的回應,正是編碼時代的文化邊界。
🔚 結語:編碼是一種文化表達,也是一種政治宣示
當影片格式不再只是影像傳遞的技術規格,而變成平台之間的權力分野,使用者面臨的問題也不再只是「如何合併影片」,而是:
- 我該臣服於平台的預設?
- 還是想辦法繞道,用非原生格式保存我的觀看自由?
這個問題,沒有標準答案。但它提醒我們:每一個你可以播放的影片,其實都是經過批准的語言。
而每一個被格式拒絕的影像,可能才是真正需要被記住的部分。